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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河北滄州滄縣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400人公告
                                                2021-07-20

                                                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滄縣教育局

                                                關于滄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的公告

                                                  為進一步補充優化滄縣教師隊伍結構,加快教育事業發展,按縣政府2021年度工作安排,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400人。

                                                  一、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依據招聘條件和崗位名額,通過考試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中小學教師300人,幼兒園教師100人。

                                                  三、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需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擁護黨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教育事業,志愿從事教育工作。

                                                  2、本人或其配偶為滄州市所轄各縣(市、區)戶籍(截止到報名時戶口所在地為準)。

                                                  3、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應聘崗位工作。

                                                  4、1986年7月23日及以后出生。

                                                  5、學歷專業資格證要求:

                                                  (1)報考幼兒園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專業為學前教育、早期教育、幼兒教育,取得幼兒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

                                                  (2)報考小學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大專和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音樂、體育、計算機崗位要求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他崗位要求崗位與所學專業相近,取得小學及以上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

                                                  (3)報考初中和滄縣實驗學校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師范類專業本科或普通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音樂、體育、計算機崗位要求崗位與所學專業一致,其他崗位要求崗位與所學專業相近,取得初中及以上學段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

                                                  (4)報考會計崗位的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男性,專業為會計學和財務管理,取得初中及以上學段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

                                                  (5)普通全日制一本及以上學歷畢業生不限專業,取得報考崗位相應及以上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或合格證)。

                                                  (6)嚴格“持證上崗”,各崗位考生在考核政審前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取消應聘資格。

                                                  6、凡涉及年齡等需要確定時間的,計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7月23日。

                                                  (二)不得應聘人員:

                                                  1、現役軍人;

                                                  2、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4、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類高校學生不在招聘范圍(2021年應屆畢業生除外);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報考;

                                                  7、滄縣所有在職教師。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通過滄縣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招聘公告。

                                                  (二)網上報名

                                                  考生在報名期限內登錄滄縣人民政府官網,點擊人事招聘考試網站鏈接,注冊成功后按要求填寫報名信息。幼兒教師、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全縣按四個片區報名;會計、中學語文、中學數學、中學英語全縣按兩個片區報名;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信息技術、中學物理、中學化學、中學政治、中學歷史全縣按一個片區報名;滄縣實驗學校按一個片區報名。報名采取網上審核的方式,審核合格的考生在網上交納報名考務費100元??忌毁M后即可等待下一環節的考試通知。

                                                  報名期限為2021年7月23日9:00至2021年7月29日17:00。審核結束時間為2021年7月30日17:00。交費結束時間為2021年7月31日17:00。

                                                  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3:1。達不到這一比例的,可減少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并在滄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考生。對少數因專業緊缺的崗位,經滄縣2021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適當降低比例。

                                                  結合疫情防控實際需要安排招聘工作,對考生參加考試等各環節的要求,具體詳見滄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忌杓皶r關注,并在規定時間內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或《試講通知單》。

                                                  (三)筆試   》》2021河北教師招聘考試--教綜教材+往年試題

                                                  中小學教師和會計崗位筆試內容為教育學、心理學、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內容;幼兒園教師筆試內容為幼兒教育學、幼兒心理學、公共基礎知識相關內容。滿分100分,時長90分鐘。

                                                  考生持有效二代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的時間、地點、注意事項等以《筆試準考證》信息為準。

                                                  按照所報區內學科,在60分及以上考生中,分別將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次排序,按1:1.2的比例確定試講人選(出現小數點的個位進位取整),末位人選出現筆試成績并列的將共同確定為試講人選。

                                                  (四)資格復審

                                                  確定為試講人選的考生按滄縣人民政府官網通知要求,進行報名資格復審和信息確認。

                                                  資格復審時,不能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的人員,可提供人事檔案保管部門加蓋公章的《就業報到證》或《就業通知書》復印件;屬于特崗教師的,可提供特崗教師合格證、《協議書》等能證明特崗教師身份的材料。

                                                  資格復審時發現證件造假、不符合報名條件的,給予筆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取消應聘資格,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期限內不準報考滄縣相關崗位。資格復審后出現試講缺額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分數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五)試講

                                                  考生按滄縣人民政府官網試講通知要求在網上自行打印《試講通知單》,試講日期、地點、注意事項等以《試講通知單》為準。

                                                  報考小學和初中崗位的考生試講內容為滄縣九年義務教育八年級教材,每名考生備課時間30分鐘,試講時間10分鐘,滿分為100分;報考幼兒教師的考生進行基本功測試,內容包括音樂(2分鐘)、舞蹈(2分鐘)、美術(10分鐘),滿分為100分;報考會計崗位的考生試講內容為滄縣中職會計教材。

                                                  試講順序由考生本人抽簽決定。試講成績于試講結束后在考點張貼公布,也可登錄滄縣政府官網查閱。試講成績60分及以上的,進入綜合成績排名。

                                                  (六)確定綜合成績和排名

                                                  根據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和試講成績均60分及以上)確定入圍體檢、考核考生??忌C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40%+試講成績×60%=綜合成績,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四舍五入)。按報考區內學科將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次排列,按照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考核的考生。同一崗位末位人選出現綜合成績并列的,按試講成績高低取舍,試講成績仍相同的將共同確定為體檢、考核人選。

                                                  (七)體檢

                                                  參加體檢的考生攜帶《試講通知單》、身份證,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地點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和《河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中相關項目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負擔。體檢不合格者或未按要求參加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

                                                  (八)考核

                                                  考核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具體負責,主要審核考生人事檔案,核實有無違法違紀情況,對應聘人員的師德等綜合素質進行評價。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礙考核工作的行為,干擾、影響考核單位客觀公正做出考核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未通過考核或未按要求參加考核的,取消應聘資格。

                                                  (九)因體檢或考核環節取消應聘資格造成缺額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十)確定聘用人選

                                                  考核、體檢均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選,在滄縣人民政府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即確定為本次聘用人選,由滄縣教育局辦理入職手續。

                                                  (十一)培訓和選崗

                                                  由滄縣教育局對聘用人選組織崗前培訓并進行選崗。培訓結束后,幼兒園按報名區域、小學按報名學科分區域或縣域、初中學科按縣域,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崗到鄉校。

                                                  五、待遇及管理

                                                  (一)實行合同制管理。首次簽訂合同期限為三年(含試用期),試用期為十二個月,試用期滿不合格或試用期期間發生違法違紀問題的取消聘用,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后可以續簽。

                                                  (二)工資、福利待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福利待遇標準執行。

                                                  (三)入職后在已確定的招聘崗位工作,三年內不允許申請調動。

                                                  六、本公告由滄縣2021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3059901  3165019

                                                  附件:滄縣2021年公開招聘農村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崗位和名額表.xls

                                                  2021年7月20日

                                                 

                                                客服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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